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科[2019]19号);《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晋财教[2019]99号);《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(高等教育第二批)通知》(晋财教[2020]105号);《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助学[2020]9号)精神;结合《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》具体要求,学校将开展2020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,请各班级坚持“规范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合理”的原则应助尽助,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,严格评审程序,注重综合评定,认真细致审核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评审工作领导组
组长:王月爱刘峰
副组长:张维山安德禹
成员:闫兰戈 凌建国 白建瑞 班主任及辅导员
职责:
1、负责会议的组织、工作部署、方案的制定工作。
2、负责仲裁评定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。
3、负责评审过程各环节的监督
二、领导组下设工作小组:
(一)资格审查组
组长:张维山
成员:闫兰戈班主任及辅导员
职责:
1、审核参评学生资格。
2、查阅待评定学生的相关资料。
3、公布、公示评选结果。
4、上报相关工作和评选结果。
(二)监督检查组
组长:安德禹
成员:凌建国白建瑞
职责: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,处理学生或家长的举报电话或书信。
二、评审对象及名额
国家助奖学金评选范围:全日制在校大专生、
全日制大一、大二中职学生
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:根据2020年秋季下发资助资金,高职推荐名额共64名;根据资助文件精神,中职推荐名额共3人。
2020年10月-11月我系资助评审组对全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贫困认定,确定了符合7类特殊困难高职专科学生共计161人、中职学生1人。根据2020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推进会精神,对我系7类特殊困难学生进行全部覆盖,高职名额剩余64名;中职名额剩余2名,现按学生比例分配给各年级,名额分配如下:
183:15名,193:25名,203:24人,195:2人。
申报项目:高职助学金:3300元/人/年
中职助学金:2000元/人/年
三、评审原则
按照“规范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合理”原则,各教学系要严格评审程序,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班级民主评议,系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,并在各班范围内进行公示,接受师生的监督。
根据2020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推进会精神,在国家助学金评选期间,若有1-7类困难学生提供家庭困难经济材料,经认定成功应优先评选其为本学年助学金受助人选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申请与资格审查
1.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2020年我系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。
2.11月28日—12月01日,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,教学系评审小组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本班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(12月1日-12月3日),将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与材料报系评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。
(二)公示
对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,对于公示期间有异议者,可向党总支书记刘峰老师反映。
公示时间:12月4日—12月6日
(三)材料要求:
申请国家助学金准备材料: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;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。
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 (见附件3)一式两份,严格按照要求说明填写,可手写或电子填写(签名和意见必须手写)、照片直接插入申请表彩色打印,要求为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加大对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宣传。
2.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,辅导员要认真审查审核,对虚报、瞒报,谎报申请材料者,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追责并计入个人征信档案;对审核不严,违规操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。
附件:
1.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
2.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指南
3.国家助学金申请表
4.2020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(专科生)
2020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(中职)
附件1:
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4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。
5.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生活俭朴。
6.有下列情形者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:
(1)上一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;
(2)上一学年有不良诚信记录者;
(3)上一学年请假在一个月以上或休学者;
附件2:
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南
(一)各班完成的上报的国家助学金表格:(统一为“U”盘Excel电子表格上报)
备注:
1填报表格统一为四号宋体;
2各班上报格式需统一,班级填写格式如:195数一;入学年月填写格式如:201909。
(二)学生个人准备材料:
国家助学金
1.填写《国家助学金初审获奖审批情况表》。(一式两份)
2.《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教学系汇总数据签字盖章。
(三)上报要求:
(1)电子表格合成后需上交省资助中心,各班必须认真填写,确保准确无误;
(2)各班上交国家助学金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格式:
附件3:
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
数理科学系
2020年11月28日